1月6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饿了吗”被判侵权“饿了么”,并赔偿1万元合理费用。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拉扎斯)与被告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拉扎斯称,公司于2008年创立了“饿了么”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饿了么”在线外卖平台是该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发展,至2017年6月,该平台已覆盖全国2000个城市,加盟餐厅130万家,用户量达2.6亿。“饿了吗”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他们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天眼查app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拉扎斯)是饿了么旗下运营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9日,注册资本447.55亿元,主要经营食品经营、物流服务等。
法院认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如下:
一、饿了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二、饿了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理费用10000元;
三、驳回原告拉扎斯其他诉讼请求。
天眼查显示,“饿了吗”于2020年9月8日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19日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