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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21日讯(记者 曹卢杰 通讯员 黄宇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近日在宁宣高速天生桥收费站进行夜间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suv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驾驶员称其刚刚只喝了两瓶啤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当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数值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将面临记12分、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广大驾驶人切记不要存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文明安全出行。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