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咸安区桂花镇财政所荣获首批2023年“资金监管能力建设省级示范财政所”殊荣。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能力建设,桂花镇财政所在咸安区财政局及桂花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实际,一是制订了《桂花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并结合镇政府共同设立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做到资金监管职责明确、机制创新、管理规范;二是制订印发《桂花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桂花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收支预决算制度,确保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村级债务管理,控制支出,不允许举债建设,在保运转及不影响乡村振兴的前提下,归拢各村合理资源资产进行创收,逐年清偿债务。在申请工程项目建设时需提供当月资产负债表后才可开展工程询价;四是规章制度完善,制定科学完善的内务、外勤、财务、内控制度,成册上墙。使各类业务流程,有章可依,违章可究;五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要求各岗位职工积极参加区局各项业务的集中学习与培训并一年两次对辖区内村、社区和部门报账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桂花镇财政所主任盛志宏表示,下一步,将立足自身岗位,对标一流,把“资金监管能力建设省级示范财政所”创建经验转为业务能力融入财政日常工作中,建立并形成更加规范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推动桂花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作出贡献。(龙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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